|
标准展台:
每平方米$39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950元(含税及场地管理费)
• 展台面积最少为9平方米
• 展台配套包括围板、地毯、楣板(公司招牌板)、基本照明系统和家具
光场地:
每平方米$36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700元(含税及场地管理费)
• 展台面积最少为27平方米
• 参展商可交由大会指定承建商或自雇承建商搭建展台
双层展台展商需注意事项:
1. 为安全理由,展台需有54平方米或以上方可申请搭建双层展台。底层展台的长度不能少于6米。
2. 上层展台参展费用每平方米为$50美元,境内公司收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75元。
3. 上层展台只可用作会议用途,不可超越底层面积的三份之二。
4. 双层展台限高6米。
5. 搭建双层展台截止申请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所产生的附加费将连同展会余款一并支付。
附加费用* :
• 两边开口展台: + 5%
• 三边开口展台: + 7.5%
• 独立展台: + 10%
*附加费用适用于标准展台及光场地

参展手续:
请填妥申请表格并回传予中国国际表面处理展有限公司或新展星展览(深圳)有限公司。在落实展台位置和收到百分之五十的定金后,我司将邮寄展览服务合约书及其它展会资料予贵司。余下百分之五十的展览服务费须于2008年9月15日前缴付。我司在收到汇款后,展台方可落实。所有已缴付的费用概不退回(有关展览会规则及条例,请参阅印于展览服务合约书上的条款)。
|